2024-01-22 10:02:23來源:廣東肇慶應急管理局點擊:9531 次
日前,廣東肇慶應急管理局發布《關于對肇慶高新區“1·13”一般高處墜落事故督辦的函》,就某光伏項目安裝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展開調查。
根據督辦函,2024年1月13日9時39分許,紹興曹娥江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在肇慶新聯昌金屬有限公司廠房開展屋頂太陽能光伏板安裝鋪設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要求,現對該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督辦。
文件要求,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每15日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在事故發生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
需要指出的是,這并非該地第一次發生光伏安裝事故。2023年11月,廣寧縣北市鎮葵洞村小學舊教學樓3樓天臺搭建光伏發電站棚架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針對屢發光伏安全事故,廣東肇慶高新區發展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印發《關于暫停全區光伏項目建設及驗收并網的緊急通知》,要求自1月17日起,區內所有在建光伏項目暫停建設,供電局暫停光伏項目驗收以及并網的相關業務。
根據文件,因“1·13”高處墜落事故,根據區委會組織召開的“防范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暨事故警示及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排查整治會議”要求,暫停全區光伏項目建設、并網、驗收,待檢查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復工,具體時間待定。
此外,主管單位將于近期聯合區內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包括在建以及已投產運營的光伏發電項目。
近年來,關于光伏電站的施工安全事故屢有發生。隨著整縣光伏試點項目的逐步推進,光伏電站施工安全也愈發受到重視。分布式光伏電站作為需要高空作業、帶電作業的特殊施工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范,一切以安全為先。
2023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國家標準《光伏發電站施工規范(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對新建、改建和擴建光伏發電站(含建筑附加,如屋頂分布式項目等)等提出安全規范要求。
有企業根據多年分布式光伏安裝經驗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了總結,供參考:
1、對施工前準備的安全要求:注意施工環境,檢查作業范圍內有無危險地段、電氣線路及其它障礙物;必要時派專人把守、看管。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交接班繼續進行,前班工作人員要向后班工作人員交待清楚有關事項,防止盲目作業發生事故。
2、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要求: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防護用品、用具。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購買意外保險。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在施工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空拋擲材料、工具、磚石及一切物資。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對施工設備的安全要求:設備安裝施工用的物品、材料,聽從負責人安排按指定地點堆放,工作場地及通道必須保持整潔暢通,物件堆放必須整齊、穩固。設備安裝調試結束交付用戶前,每天施工結束離開工作現場時,檢查用電用氣設備,必須停機、停電、斷氣,確認無誤后離開。
4、對吊裝作業的安全要求:安裝軌道及吊線等高處作業時,嚴禁在其正下方站人或行走。禁止進入正在運行的懸空設備、起重機或吊索等起重設備旋轉半徑的下方,嚴禁在吊物下通過和停留。捆扎吊物人員、掛鉤人員要注意吊鉤、鋼絲繩是否定好,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鉤要找準重心,吊物要垂直,不準斜吊或斜拉,物體吊起時,禁止人員站在吊物下方。
5、對高空作業的安全要求:凡參加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體檢合格,方可進行高處作業。對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視力和聽力嚴重障礙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應在開工前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參加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帶,衣著符合高處作業要求,穿軟底鞋,不穿帶釘易滑鞋。高處作業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裝袋精心保管,較大的工具應放好、放牢,施工區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響通行的地方,必要時要捆好。高處使用撬棍作業時,其臨邊危險處禁止操作,防止撬棍滑脫,人體重心失控,造成人員墜落;同時在使用時不可隨意加長或松手,防止滑倒,掉落傷人,多人同時作業須有統一指揮。
6、施工現場操作安全要求:爬梯使用時需佩帶齊安全防護用具,在使用爬梯只允許單人攀登,嚴禁多人同時攀登,爬梯時必須雙手攀登禁止單手攀登或手拿東西攀登。嚴禁在同一斷面或其附近,進行上下雙層作業。若無法避免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允許作業。使用電動葫蘆作業時,必須按其額定起重范圍使用,嚴禁超載。氣溫在-10℃以下使用時,起重量應減半。操作時拉動環鏈不得過快,拉力要均衡,拉鏈方向始終應與鏈輪的切線方向一致。另固定操機人員。
7、電氣作業安全要求:必須要有專業電工來施工供電線路,供電電源連接并通電測試,嚴禁私自連接通電。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使用電鉆等手持電動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外,必須戴絕緣手套或裝設觸電保安器(漏電保護器)。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嚴禁無插頭用線頭直連接電等違章操作。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8、現場防火安全要求:注意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施工條例及用戶要求。電焊作業時,務必做好防護措施,在可能會迸濺處覆蓋防護,避免對設備造成表面傷害。對用戶地面做相應防護措施,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嚴禁在施工現場及用戶工廠各區域的非吸煙區吸煙。
具體見下:
關于對肇慶高新區“1·13”一般高處墜落事故督辦的函
肇慶高新區管委會:
2024年1月13日9時39分許,紹興曹娥江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在肇慶新聯昌金屬有限公司廠房開展屋頂太陽能光伏板安裝鋪設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要求,現對該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督辦,請按以下意見落實督辦事項:
一是請你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每15日向我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二是請根據《關于建立事故初步調查報告報送機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發生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
三是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區管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你區管委會文件上報我辦審核。
此函。
肇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17日
關于對廣寧縣“11·1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督辦的函
廣寧縣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18時30分許,廣寧縣北市鎮葵洞村小學舊教學樓3樓天臺搭建光伏發電站棚架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要求,現對該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督辦,請按以下意見落實督辦事項:
一是請你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每15日向我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二是請根據《關于建立事故初步調查報告報送機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發生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
三是事故調查報告經你縣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你縣安委會文件上報我辦審核。
此函。
肇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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